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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哭得溃不成军,瘫软在地上,抓着那些证明看了又看。
最后和陈若涵的母亲签了秘密契约:
留在陈若涵身边十年,她会给我一大笔资金,给我近距离守护林星漫眼睛的机会。
满足我最后没陪在星漫身边,照顾她的遗憾。
而我,需要和陈若涵结婚,让陈若涵爱上我。
别让她为了宋城那混小子要死要活,给陈家丢脸。
陈若涵母亲离开时,嘱咐我:
“谢寒时,如果你也能爱上我女儿,那样最好。”
“试着去爱她,十年之后不必寻死,和她幸福的生活下去。”
“林星漫在地底下,会为你们开心的。”
“如果不能,祝你了无遗憾。”
我当时笑着没说话。
只是为留在陈若涵身边,做了数也数不尽的蠢事。
陪着喝醉的陈若涵宿夜不归。
她和人打架,我死死挡在她身前,最后以后脑勺被缝了十七针收尾。
打赌输了,和人飙车,我发着烧跑了八十公里把她救了回来。
其他的,为她下海捡戒指,雨天跑着送文件,凌晨四点陪她看日出......
大大小小的事情积累,陈若涵哭着在婚礼上发誓:
“我绝对会对谢寒时一辈子好。”
“如果做不到,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我好像在那个时候哭了,颤抖着给她带上婚戒,分不清自己是在看她。
还是透过那眼睛,在看林星漫。
或许也曾期待,万一我爱上陈若涵呢?
只是期待很快在宋城从国外回来的那刻起,消失的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