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和顾准是大学同学,我们的相识也挺戏剧化的。
他在球场大球,用力一投蓝,没进篮筐却飞到了我的头上,当场起了一个大包。
这我那能忍,冲着他一顿骂,他也不是个脾气好的,骂的比我还难听。
就这样,我俩成了仇敌,每次见面都要吵一架。
吵着吵着他竟然跟我告白了。
见我没回应,他又傲娇的说道:“小爷有的是人追,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还挑上了。”
听到这话我给了他一拳,他却抓住我的手把我拉进怀里:“若若,我真的喜欢你。”
后来,我们就恋爱了。
这样说起来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
爱他就想要给他所有好的东西,当听到室友说,灵隐寺的十八子手串寓意着平安顺遂时,我便跑去给他求了一串。
送给他的事后,他满脸的嫌弃,说女孩子才喜欢那玩意,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能戴这玩意。
可嘴上说着嫌弃,他还是戴上了,一戴就戴了这么多年没摘过。
我想他只是嘴上嫌弃,但心里还是在意的,是喜欢的。
可是如今却发现,真正的在意不是这样的,不是被扯烂之后毫无反应,而是应该像现在这样,只是弄脏了就暴跳如雷。
如此一对比,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可笑。
这一刻,我的内心一片凄凉。
爱了这么久的男人,心里装的并不全是我。
心止不住的疼,疼的我喘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