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不敢和闺蜜说的事,不要做。不敢给闺蜜看的男人,不要谈。勇敢如我,两样都办了。和闺蜜同看了一本小说,她对书里的替身女主嗤之以鼻,用她的话说,「要脸蛋有脸蛋,要智商有智商,放着大好森林不探索,去给男主的白月光做替身,低声下气,简直是自甘堕落!」她对男主更加不满,男人不自爱,就像烂白菜。穿书第一天,闺蜜的话犹在耳边,面对男主甩出的支票——五十万。成功买到了我的堕落。还好是在书里,不用和闺蜜报备。直到男主白月光回国,我仔细辨认,乖乖,那不是我的好闺蜜吗!
坐在被包场的西餐厅里,我的思绪仍然是懵逼的。
怎么睡个觉就到这里了?
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坐在对面的男人一副标准小说霸总模样,人模狗样的,身穿剪裁别致的高定西装,腕上毫不低调只有奢华的表彰显了他有钱人的身份。
此时他面露不耐,带着磁性的声音随即响起,「考虑的怎么样了?嗯?」
我脑袋尚且还是一团浆糊。
「考虑什么?」……
霸总人虽然神经了些,名字倒还不错,叫作厉明钊。
一开始我想叫他厉总,他说太谄媚了,一点都没有秦楚的感觉,补充一句,秦楚是他出国读书的白月光。
他命令我叫他「明钊」,短短两个字,他从音质、语调、声调、表情等方面对我进行了严格培训。
我有些受不了,吐槽道:「您这白月光到哪留学去了,怎么跟要一去不回了似的,培训我这么严格。」
我以为当人替身就简单刷个……
给厉明钊打工还是比较省心的。
白月光**是个专搞文艺的,十指不沾阳春水,作为替身,我只要给厉明钊适时提供一些情绪价值就可以了。
甚至更多的是他给我提供情绪价值。
这几个月来,我像一只混吃等死的金丝雀。
厉明钊待我一直很温柔,几乎称得上是捧在手心里,他去什么城市出差都会给我带点礼物,每次来找我都会带上一束花。
这钱赚得我都有点心虚了。……
厉明钊见我来很是奇怪。
毕竟之前几个月如果他不找我,我是绝对不会到他面前晃悠的。
我扬起手,亮了亮手里的保温盒。
又给他整齐在桌上放好,服务到家了,「明钊,我来给你送午饭,听说你最近胃口不好。」
才没有人给我汇报厉明钊胃口好不好,只是众所周知,小说里的总裁嘛,没有胃病是不完整的。
他坐下吃饭,举手投足带着矜贵,吃完后,他又优雅地擦着……
作者:小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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