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翠答道:“两个月后。”
“哦。”褚若夹一筷子菜进嘴里,又扒了口米饭。
她使劲地回忆了一下,前世冯昭好像只活了三十岁不到,是英年早逝,他那两条腿兴许有得治也说不准,多用些好药,或能多活几年,等之后嫁过去,她亲自瞧了,就知道了。
治得好便治,治不好她就守寡,那也挺好,平平淡淡做着侯府主母,不用忙国事,还不用伺候男人,能过得比前世还滋润呢。
前世虽爬到了最高处,权力地位富贵,看似什么都有了,可一辈子操劳,辛苦也是真辛苦,这辈子换种活法也好。
拾翠耷拉着眼皮,忽见褚若脸上有笑意,心下冷嗤。
也是,村姑配个残废,还是她高攀了呢,她有什么可不满意的?
褚若摆手道:“你下去吧。”
“奴婢告退。”拾翠低头退了出去。
手里拿着褚若给的药,咬着牙暗暗气苦。
伤是她打的,这会儿倒来装好人,黄鼠狼给鸡拜年!
况她从穷乡僻壤的地方来,能有什么好药?别抹了脸上长疮!
于是随意丢进了草坪,另去寻药来擦。
填饱肚子后,褚若躺下歇午觉,直睡到黄昏时候,日头西斜方醒。
丫头在外敲门:“二**,上房来人,老爷太太叫你过去呢。”
“来了。”
终于肯见她了,好大的谱儿,她仿佛根本不是端国公的女儿,而是大老远过来投奔褚家的穷亲戚。
褚若起来收拾了下仪容,仍穿着这身葱绿粗布碎花衣裙出去。
走过夹道,行至抄手游廊上,碰到也要过上房去的端国公的养女褚欢。
“见过大姐姐。”褚若福了福身,两眼望着地,像是并不敢抬头看她。
衣袖本就有些短,还卷了两圈,纤细的腕子露出来,肤色几乎与她的脸差不多黑,虎口处那道疤格外醒目。
褚欢看她怯生生的,轻勾了下嘴角,心内暗笑。
野丫头就是上不得台面,穷酸得要死,把身上流的贵族血统都玷污了。
少顷,她走过去,拉住褚若的手,笑道:“你从小长在乡下,没见过世面,在府里难免露怯,不过不要怕,家里人都很和善,回到这里就是回家了。”
“是。”褚欢冲她讨好一笑。
忽然,她的目光被褚欢左腕上那只镶红宝石银镯吸引过去。
褚欢见她盯着镯子目不转睛,心底又是一声冷笑。
就说她上不得台面吧,见了只镯子,就动不了眼了,也是,乡下来的土包子,哪里见过什么好东西呢?可不就得盯着多瞧两眼。
她弯起眉眼,将腕上的镯子晃了晃,拿给褚若看,笑着说道:“这镯子是我从小带着的,你要是喜欢,以后我让人照着这个打一只给你,算是我给你的嫁妆,好不好?”
提起嫁妆,她唇边笑意更浓。
爹娘终究更疼她这个养女,任谁都会选择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而不是一个粗鄙的野丫头。
不过,爹娘也没亏待褚若,还安排她嫁到靖安侯府去,冯昭虽然瘫了,但好歹也是个世子,褚若嫁给他还是高攀了呢。
褚若将目光从银镯上挪开,摇摇头浅笑道:“不必了。”
镯子上刻着那么大一个“若”字,当她眼瞎看不到呢?褚欢还说是她从小带着的,分明就是她的东西,她的那枚玉佩上也有个“若”字。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只管告诉我,我让人去打。”褚欢笑盈盈道。
嘴上说着不要,心里可羡慕死了吧?这会儿指不定怎么嫉妒她,不过嫉妒也嫉妒不来,这些东西都是她该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