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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知是我费尽心血养大的少年,
也是我以路氏集团作为陪嫁的未婚夫。
只因他干妹妹说,我恶毒跋扈还水性杨花,该立立规矩,他便将我扔去会所**。
我躺在床上被不同的男人折磨了三年,真正成了一条听话的狗。
他却这时想起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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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知来会所接我时,已经不知道是三年零几天了。
彼时我正在大堂门口当迎宾娃娃。
我双腿跪在地上,躬身弯腰,将额头妥帖地碰了碰男人的皮鞋,却听得头顶熟悉的声音响起:“.......路遥?”
我一愣,柔顺地抬起头。
他皱眉,迟疑地看着我,几乎没有认出我来。
也是,路遥——曾经圈子里响当当的骄纵千金,跟眼前这只同名同姓的狗,天差地别。
眼前的陈知衣着矜贵,高高在上,依旧是无可挑剔的完美五官,却不再让我怦然心动。
我生性活泼,父母怕我寂寞,给我领养了个玩伴。
我废了七年的时光,才将从孤儿院领养回家的孤僻小孩变成青年才俊陈知。
“路遥,跟我回去吧。”他朝我伸出手,仿佛施舍般。
我没动,低下头,“陈先生,带人出门,是要加钱的。”
紧身短裙一动就泄露春色。我从刚来时遮遮掩掩,到现在故意将领口拉到最低,只为了能少受一点苦。
长久跪着的膝盖更是早已麻木。
从前我只跪过自己的父母,父母死后就在没有人约束我了。
我以为有陈知的保护,依旧可以无忧无虑地过完这辈子。
可后来我才发现,陈知可以是光,也可以是吞噬光的黑暗,将我推进深渊,让我绝望。
“来到这里,你可以是任何东西,除了人。”
被陈知送来会所的第一晚,管事姐姐掐着我的下颚,温柔地说。
几个男人刚离开,我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却傲然地仰头盯着她。
床单上有鲜红的血迹,蕴洇得越来越深,犹如被撕碎的玫瑰花瓣。
我笑了,明媚得让女人一愣,下一秒我却狠狠地扇了她一耳光!
女人的脸瞬间红肿,脸色极难看。
“你是个什么玩意,敢这么跟我说话?!”我冷笑,收回手。
她没说什么,第二天我却被**五花大绑送到了厅堂。
一条绳将我栓在罗马柱上,嘴里戴上特制的嚼子,张不开,合不上,口水和着血水流了一身。
路过的人可以对我做任何事,这时候,我就已经不再是人了。
管事姐姐走了过来,满意地打量我,手拍了拍我的脸蛋,轻飘飘地说:
“嗯,好好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玩意?一时认不清自己没有关系,接下来的日子,有的是机会。”
在这里,身体的折磨不过是最低的惩罚。
残酷的现实能打碎你的傲骨,让你彻底臣服,逼你低头。
后来,在无数次折磨中,我终于学乖了。
陈知见我没动,神色不悦,手一顿。
我浑身一颤,立马磕头认错:“陈先生,惹怒您,是小遥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