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鑫穿来的那天,正好是身体的原主被休下堂、被逐出家门的日子,揣着休书,开始新生的金小鑫立下誓言:从现在起做个幸福的人,行医赚钱潇洒异世。从现在起关心自己,还有银子。开一所医馆,自然春暖花开。乐弦音问金小鑫,“你为什么看上我啊?”那时,他跌在尘埃里,比泥土不如。金小鑫直白道:“因为你长得好看啊。”乐弦音脸黑一半,“好看又不能当饭吃。”金小鑫瞪大眼睛无辜地说道:“但是不好看的话,对着会吃不下饭的!”
特别的人从来不说自己特别,比如说我。
我活过的前一世里,虽是太平盛世,却因科技过份发达,各种可能的不可能的,奇异的发萌的,都从电视电脑里看到过。
故事情节里,硬骨头的人很多,看时,很是不以为然,真要是换到现实里,我不信有几个能挺得过去的,来到这里后,更加证明了我的这一想法,至少,我还没有见过几个小的能熬得过“春风满堂”张老板的酷刑的。……
人不怕死,但是最怕不知道怎么活,比如躺在我病榻上的这位!他有顽强的求生意念,不管逆境荆棘,想的却只是活下来,活着......就有那么好吗?一身的伤,痛也快要痛死了,要是我早就咬舌自尽求解脱了。
我站在他身边,冷眼瞄过他血淋淋的身体,以及半遮半掩在他腰以下膝以上、被血浸透的粗布,默默地长叹一声,吩咐站在我身后的丑妞,“你先出去吧!”
想这人一天半宿折……
现实社会,毁了我一个做好人的机会,前一世如此,这一世同样如此!
凝视着躺在病榻上苍白如纸却仍然俊美得让人不忍逼视的容颜,我敛起了眉头,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皱眉,依稀觉得那恍若前世的事。
那些不该记住的事,总是因为它的点滴存在而凝结在心里。
那还是在我初来异世之时发生的凶险,虽运气极好的避过了,但后遗症还是留下了两个:一是不再敢走山间小……
如我想的一样,刘老板所开的店就叫刘家老店,与整个左家胡筒的不和谐之处在于刘老板的店不是卖花圈棺材的,反而是这条街上惟一一家粮油五杂店,不得不承认刘老板果然有做生意的头脑,——在别人供应死人的时候,他供应活人,生意大大的有。
刘老板本身相当具有做特工的潜质,一张老脸平凡得掉到五个人的人堆里都找不到,更别说混在人群里,所以在我张口说出乐弦音教我的暗语后,他神情一紧……
那厚重的轿帘由旁边穿着一身灰的侍者缓慢掀开,先探出来的是一截大红的袍子,随后袍子的主人才悠悠然从轿中探出身来。一如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贵气骄傲。
高挑秀雅的身材配以那身大红的四爪蠎袍,鹤立鸡群般的站立,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映衬得那张如玉脸孔越发清辉柔润。一双黑矅石的眼眸里,淡淡无波,别人赞他是目中无尘、心性高洁,在我看来,不过是目中无人,不把任何人任何事当回……
作者:本台记者宇文波
作者:夕阳
作者:金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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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盘丝小仙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