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
是我自作多情。
我妈还在跟我爸吐槽:“你说说你也是,就算沈诗瑶和闫思旭已经结婚了,倩倩怎么就不能跟闫思旭好了,还白白便宜了那个姓蒋的,你看吧,沈诗瑶这一死,闫思旭肯定立马和那个姓蒋的结婚,白白肥了别人的田。”
我爸瞪了我一眼:“当初是我不同意吗?明明是人家闫思旭看不上倩倩!”
我妈不服气,反驳:“怎么就看不上倩倩了,倩倩不比沈诗瑶好看身材好,闫思旭能看上沈诗瑶怎么就看不上倩倩,就是你当初没给我使劲儿……”
接着就两人就囔囔起来了。
我旁边听着,有一种想变成厉鬼的冲动。
哪有做父母的,听到女儿死了一滴眼泪没流也就罢了,反倒是一直在责怪女儿生前没能给他们足够多的利益。
罢了。
我也早已习惯了,不是吗。
嫁给闫思旭之前,我没有一件好衣服,全部都是捡我姐不要的。
父母经常瞒着我,只带姐姐和弟弟去下馆子。
上大学,父母压力大,只要求我勤工俭学。
我花了一个暑假打工攒下三千块打算买一部可以勉强做绘画设计的电脑,在被我弟知道后当即就去酒吧消费光了,我为此找父母哭闹,却只得了父母一巴掌。
我好不容易有了保研机会,但因为和姐姐同校,被父母逼迫要求保研机会让给姐姐而去篡改户口本名字,最后事情曝光保研名额丢失,父母只将所有的错都责怪到我的身上。
他们说我为什么要因为三千块和弟弟闹矛盾。
他们说我为什么不好好掩藏自己的身份而害了姐姐。
当时我因为委屈,还去验了自己和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
如果不是亲生的,那这一切我大概就能接受了吧。
但偏偏……没有如果。
“叮咚!”
一声门铃声,惊了屋内的四个人。
也不知道这么晚会是谁,我妈去开了门。
看见来人,我弟首先喊了一句:“姐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