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死后第二年,京城姜家风风光光为自家女儿大办了一场婚礼。那场面大到什么地步呢?数不清的人影攒动在昂贵的羊毛地毯上,连伴手礼都是我未曾见过的奢侈品。而这场世纪婚礼的新郎,是我谈了七年的男朋友。
我叫姜渺渺,渺小的渺。
是姜家不为外人所道的小女儿。
在很小的时候,我便隐隐约约知道我与姐姐姜云是不一样的。
她自小因身体不好在家里学习,走两步便会咳嗽不止。姜家请了来来往往不少优秀的名牌大学高材生轮流教习。她虽然身体不好,却活泼开朗能言善道,是家里人都捧在手心上的掌上明珠。
而我性格愚钝不善言辞,平常地上了家门口的第一小学……
没有用的。
这是我在这个家活了二十年悟出的道理。
没有用的,没有人在乎姜渺渺的,所有人眼里只有那个闪闪发光的姜云。
不由得冷笑。
看着在婚礼上颔首微笑,彬彬有礼的新郎和身旁笑颜如花的新娘,一阵恶心直从胃里反出。
许逢行啊许逢行,枉我掏心掏肺对待你七年,这么快你就与姜云勾搭上了。
“许哥哥,今天可是我们……
“我请求您,姜叔叔,您看一下渺渺生前的日记吧。就一下。”常年在国外的父亲疑惑的接过那本老旧的日记本。
“今天帮外婆干了许多家务,地擦得很干净。可姐姐回来后洒了一瓶饮料导致外婆滑倒了。她却说是我撒的,妈妈罚我一个月不许吃晚饭。可......明明不是我做的,外婆为什么不跟妈妈说呢?”
“好饿,姐姐说学狗叫学的像就可以得到馒头。我很尽力去学了,还是没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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