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小说:修仙穿越六零后,踹到仇人要下乡! 作者:金银盏 更新时间:2024-08-09

陈青莲随手打开了几个箱子,有大黄鱼,小黄鱼,有瓷器,古董,翡翠,玉石,还有各种样式,制作精美的珠宝首饰。

陈家有钱,收藏的自然都是精品,这里的古董随便拿出一件,在将来的拍卖会上都能卖出上亿。

以她的眼光也不禁感叹陈家的豪富,难怪那些人穷追不舍,用尽一切下作的手段都想找到这些财物。

不过她也只是小小的感慨一下,这些东西对她没什么意义,修真界的东西也不是世俗之物能够衡量的,

这些以后都会留给陈青远和陈青月。

把所有箱子收进空间,陈青莲才出了杂物室。

天色已经蒙蒙亮,她也没回卧室,直接进了一楼西侧的厨房。

厨房的粮食剩的不多了,还有三四斤白面,二斤多小米,几斤玉米面,十来个鸡蛋,几块红薯,一把已经蔫了的小菠菜。

这个季节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青菜不好买,这一把小菠菜,还是原身好不容易在供销社抢到的。

陈青莲点着煤球炉子,抓出两把小米投洗干净,放在锅里熬煮,待小米粥变得粘稠,又在里面打入了两个鸡蛋,最后放入洗净切碎的小葱和菠菜。

一锅有手便会做的小米鸡蛋蔬菜羹就此完成。

好不好吃无所谓,主打一个有荤有素,营养丰富。

吃完早饭,陈青莲让陈青云和陈青月待在家里,并郑重的叮嘱两人,谁来都不要开门,才出了陈家,往百货大楼走去。

昨天买了不少副食,她今天想买些布料。

这个年代的布料花样少,无非是蓝绿黑白灰,还有些印花的棉布,没啥可挑的。

陈青莲给三人一人买了够做两身衣服的布料。

旁边卖毛线的售货员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青年妇女。

见陈青莲出手阔气,穿着打扮也比普通人精致,忍不住就过来问了一句:

“小妹子,你要不要羊毛线?纯羊毛的,现在可便宜了。”

天气越来越热,商场还剩下一部分羊毛线没卖出去。

陈青莲眼睛一亮,吉省冬天冷,羊毛衫,羊毛裤穿着轻巧,保暖性好,是防寒的好东西。

“什么样的?我能看看吗?”

售货员一瞅有戏,连连点头,“可以,可以。”

立刻从柜台里拿出好几团洋毛线。

有米白,有紫色,有宝蓝,有藏青,颜色都挺好看。

陈青莲一眼就瞧上了,“多少钱一斤?”

售货员以少有的热情道:“以前卖两块八,现在两块六,一斤便宜了两毛呢。”

陈青莲点头,“四个颜色,一样给我来三斤。”

说着从随身的挎包里掏出一叠钱票,数出三十一块两毛和十张工业卷递给售货员。

这豪气劲,不但把售货员惊住了,就连买东西的人也用羡慕嫉妒的眼神打量她,这是哪来的富家小姐?羡慕死人了!

陈青莲可不管别人怎么看她,一手拎着布料,一手拎着毛线团,往百货大楼外走去。

她没有回家,直接进了附近一家裁缝店。

陈家解放前就在这家做衣服,老板手艺精良,远近闻名。

后来裁缝店归属公家,原来的老板也成了店里的裁缝师傅。

现在是他儿子带着两个小徒弟在做活......

陈青莲进门的时候,王新正在指挥着徒弟给客人量体裁衣,看到她大包小包的进来,不禁一愣,赶忙走上前问道,

“青莲,这是干嘛?”

陈青莲把手里的布递给王新,“王叔,我想做几件衣服,就是要的急,辛苦你赶赶工,我加钱。”

王新手艺好,活也多,想在他这定制衣服得提前一个月预约。

王新也听说了陈博文的事情,按说当爹的刚没了,做子女的怎么也得守孝,即使不像以前那样需要守三年,也不应该这么快就做新衣服。

两家熟悉,他也不憋着,“青莲,你别嫌叔多嘴,你爸刚没,怎么现在做衣服?家里出了什么事吗?”

陈青莲故作为难之色,“我报名下乡了,带着小远小月一起去,五六天就走,想着乡下做衣服不方便,所以才求到你这儿。”

这话听的王新着实不好受,忙把布料接在手里,

“包在我身上,你下午让小远他们过来量尺寸,我加班给你们赶出来。”

“嗯,多谢你了。”

就是掏加工费的时候,王新说什么都不肯收。

陈青莲也没坚持,想着取衣服的时候,给他送两盒茶叶过来。

目送陈青莲离开,王新脸上全是惋惜之色,这几个孩子,到了乡下可要遭老鼻子罪了,也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回来?

唉!这世道……

……

两个嘴里叼着的烟卷,走路吊儿郎当,一看就是街溜子的青年,晃晃悠悠的走在大街上。

其中的矮个子用胳膊肘碰了碰个子高点的青年,“明哥,想法子弄点零花钱吧!我都好长时间没去国营饭店吃饭了。”

被称作明哥的青年一边踅摸占便宜的机会,一边嘬着牙花子,

“我能有什么办法?学校停课,那些肥羊都学精了,缩在家里不肯出来,总不能跑他们家门口去堵人吧!”

他们只敢欺负学生,真被人抓住把柄,那是要坐牢的。

“哎哎,明哥,你看那是不是陈半城家那个丫头......"

矮个子指着不远处一个身材纤细,手上拎着许多东西,脚步匆匆的少女,两眼放光,兴奋的低声叫道。

陈青莲从裁缝店出来没多久,就发现身后跟上来两个尾巴。

她引气入体后,虽然还没修炼出神识,五感也远超普通人,这两人目光里的恶意太明显,隔着老远她就感觉到了。

而且这两个人她认识,不,应该说是原身认识。

原身的记忆模糊,还断断续续不连贯,除非她在意的人和事才清晰,这两个人在原身的记忆里就很清晰。

恨和恐惧也会让人记忆深刻。

两人是原身的初中同学,一个叫余明,一个叫胡三,是学校里有名的混子。

初一初二的时候,两人和原身还没有交集,等到初三以后,两人认识了一帮社会上的二溜子,原身的噩梦就来了。

这帮人聚集在一起,开始抢劫那些家境好,成分不好,又没有后台的学生,逼着他们把每个月的零花钱上交。

谁要是敢反抗,就会受到那些人的侮辱和惩罚。

成分不好的学生,本来就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活的谨小慎微,再加上这些混混人多势众,打又打不过,只能乖乖接受他们的压迫。

甚至还有两个女孩子被欺负的跳了楼。

原身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了两年,直到去年学校停课,才算解脱了。

陈青莲融合了这段记忆,本来就想找机会收拾这帮人渣,只不过穿来的时间短,一直没腾出空来,没想到这么巧,两人居然主动送上门来。

天理昭昭,他们的日子算是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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