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思思状态:已完结
地府有这么一句话,惹了阎王阎焉,可能王后明锦还能替你求情,但要是把明锦给得罪了,那你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条。原因很简单,明锦是阎焉最爱的女人。鬼差们常常感叹:“咱们这位王爷啊,对他的王后真是宠爱到了极点,怕她受一点儿委屈。”记得有一次,他要去杀几个恶鬼,走之前还笑着抱了她,说要给人间带一只白白胖胖的狐狸,回来做一件披风给她。可等他回来的时候,怀里却抱着另一个穿红衣的女人。据说,那次大战后阎焉受了重伤,不仅失忆了,连曾经的人都忘了,唯独记得青梅琉毓。失忆期间,琉毓一直陪在他身边照顾他。时间一长,他对琉毓产生了感情。于是,那个眼中只有明锦的男人不见了。他忘记了在奈何桥上对她一见钟情,忘记为了追求她,曾不惜一切代价,甚至连违背天规都要为她加长寿命。他赶走了明锦,纵容琉毓欺辱她。当得知明锦怀孕后,更是亲手逼迫她喝下一碗红花,让她期待千年的孩子成了泡影。“阎焉,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我们的孩子你也不记得了吗?这是我们等了千年的孩子啊。”明锦痛心疾首地哭喊着,所有鬼差都为之动容,然而阎焉却毫无表情,只挥挥手使了个禁锢术,让明锦被绑在椅子上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