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风纪清歌是哪部小说中的主角?该作名为《把爱留在过去》,是一本现代风格的现代言情作品,是大神“这个什么可太那个了”的燃情之作,主角是沈风纪清歌,概述为:我再也没猜疑过,所以没发现,她仗着我的信任,纵容沈风一点点融入进我们两个之间。直到今天,就像是一滴凉水,滴进了滚烫油锅。……
第4章
啪嗒啪嗒,我的眼泪滴了下来,心也像被撕成碎片。
我恨我自己,竟然有一瞬间差点选择了原谅。
我失神的望着天花板,等到医院重新人声嘈杂。
纪清歌像是从未离开过,推开病房门进来。
她的眼下挂着乌黑,一边把温热的小米粥摆在桌子上。
“你醒啦阿寻,抱歉,昨晚两个急诊...”
“哦。”
我打断了她的喋喋不休,干脆快刀斩乱麻,把手机里的照片点了出来。
“纪清歌,你出轨了,所以我们正式分手。”
啪的一声,勺子掉到了地面,摔得粉碎。
纪清歌看起来又震惊又委屈,结结巴巴地解释:
“我没骗你,我昨晚一直在医院,那张照片都是上个月的事情了...我不知道他竟然**。”
“他在这个城市没有家人,上次说自己发高烧快要死了,实在没办法才找了我。”
“我去卫生间不小心碰到了花洒,全身淋湿了才换了一件。”
“我只给他熬了一碗粥,其他的什么都没做。”
“阿寻,求你了相信我好不好,我下班可以和你一起去调监控,或者问问我的同事,都可以证明我昨晚一直在医院呀!”
一向冷静温和的纪医生开始有些歇斯底里,像是自己受了委屈。
...
“可是清歌,如果我上个月没有出差,你也会半夜去照顾另外一个男人吗?”
纪清歌被我一噎,心虚得再也说不出话来。
真可笑,我们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难道我没有高烧过吗。
那年流感爆发,我高烧到四十一度,她却像我撒娇,要我做饭给她吃。
她总说,自己的手是要治病救人的手。
所以自从我们在一起,我从没让她做过一点点家务。
原来,她不是不能做,只是我太一厢情愿。
我拂开她的手,撑着刚退烧还酸痛无比的身体去办理出院。
我们之间的气氛重新变得凝重起来。
一路上,纪清歌表现的有些不知所措。
她表现得像是做了错事的小朋友,不近不远的跟在我的身后。
直到我走到门口,她像是下定了决心,向我承诺:
“阿寻,求你相信我,我真的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情。”
“我今天有一个大手术要做,求你等等我,晚上回家我一定给你一个交代,好不好?”
“我一定会让你满意,让你安心,我们那么多年的感情,我真的舍不得。”
我没有回答她,只是嘲讽地勾起嘴角,指了指她的身后。
沈风柱这拐杖,身上穿着薄薄的体恤,一瘸一拐地走过来。
他的脚踝明显高高肿起,好像随时都会跌倒在地。
"季主任,昨晚他们说师傅不在,我这个小徒弟要罚酒,所以我好像喝太多了。"
“我没想到,出租车不愿意送我这种醉鬼,我真的以为自己做晚会冻死。”
等他走进,**的皮肤上冻伤红的扎眼。
但他还是弯着嘴角,满脸深情的看着纪清歌。
“真好,差点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
说完这句话,他整个人失去了意识,昏倒在了地上。
纪清歌再也没办法装作不在乎,失去了理智一般冲到他的身边。
她为他做着急救措施,有眼泪滴到那男孩的脸上。
直到急救人员赶到,她才想起了我。
“阿寻对不起,昨晚是都是因为我,他才被灌酒,但我保证这是我最后一次和他见面。”
“等晚上回家,我一定给你一个解释。”
啊,果然如此,面对沈风,她可以随叫随到。
她又想来牵我的手。
我挥手将她的手打开。
“啪”的一声,这两天胸中的郁气也终于舒缓了一些。
“只要你能解气,多打我几下也好。”
她没生气,反而亲了亲我的手,然后跟着急救科的人离开。
我笑了笑,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从此,我们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