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这是碧戈菲斯的一部耐人寻味的小说,小说情节很生动!主角是苏郁槿顾禹琛,讲述了:我这才看见一直躲在她身后,红了眼眶的小男孩。“诺诺。”我喊了一声男孩的名字。男孩听到后哭着向我伸出手:“……
3
沁沁是我的小名。
我最讨厌顾禹琛分手后还这样叫我。
仿佛我们还是什么情深意重的眷侣。
我和顾禹琛从刚上大学时开始交往。
在一起三年,的确度过了一段非常幸福又甜蜜的时光。
可是后来,他突然不告而别,又消失了三年。
那三年他音讯全无,只留我一人面对家里的巨变。
我曾经对他的爱,只加倍变成了如今无尽的恨意。
“顾禹琛,当年你既做了选择,就该知道我们的结局了。”
关于他当年离开的真相,我没有点明。
因为我不想再与他做无谓的纠缠。
说得越多,反而会表现得我越在乎他,我不愿意给自己造成这种不必要的误解。
况且被人当做替身爱了三年,是我心底里最不愿提及的痛。
狭窄的车厢内突然安静下来。
静得我们可以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顾禹琛突然向我俯身,凑近了唇。
我知道,他想吻我。
过去我们还在一起时,他总会用接吻来哄我。
从前我愚蠢又天真。
不知道这双唇已无数次吻过了另一个女人了。
我别过头,不露痕迹地躲开。
轻声说:“别碰我,脏。”
顾禹琛的喉结快速地上下滚动,努力抑下翻涌而上的气血。
他压着嗓子说道:“苏郁槿,你这样的人,凭什么说我脏。”
我眼底没什么温度,语气更是比对待陌生人还要疏离。
“我的职业虽然不光彩,但我挣得每一笔钱都干干净净。”
顾禹琛的唇角小幅度地扯了一下,讽刺意味更深:
“是吗?那你收下我妈的钱,又怎么算?”
我垂在身侧的双手紧攥,努力克制着跳动的心脏。
原来,他屡次找我麻烦,是因为心里始终过不去这道坎。
在他心里,我就应该每天跪地祈祷着他赶快回来。
只要他回来,我就应该离开奋不顾身地扑向他的怀抱。
而不是拿着他母亲的钱转头把他忘得干净,若无其事地去开始新的生活。
现在我在他心里就是一个不知廉耻的拜金女。
根本不配得到他的爱,也侮辱了他与我相恋的那几年。
被蒋晚兰羞辱的那个雨天还历历在目。
我不屑于为自己辩解半句。
若顾禹琛可以因此远离我的生活,我求之不得。
所以我倔强着脸一字一句道:“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份钱我就算收了,也照样收得心安理得!”
顾禹琛气得双眼通红。
仿佛整个车厢都要随着他的怒火燃烧起来一样。
我知道自己已经彻底惹怒他了,再呆下去只会更吃亏。
于是趁着他一个不注意,迅速打开车门跳下了车。
身后传来顾禹琛锤打方向盘的声音。
我脚步一顿,却没有回头,继续大步向外跑去。
一如过去那样,努力逃离他。
突然,一辆黑色京A迈巴赫急停在了我的面前。
车窗下降,一张比当红明星还要帅气的新鲜的面孔映入眼帘。
让我有一瞬间的晃神。
“上来,我带你走。”
神秘男人的声音如他的气质一般清冷矜贵。
那种莫名奇妙的熟悉感让我卸下了防备。
我鬼使神差地将手放在门把上,坐进了男人的车里。
任由这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将我带离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