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女的笔下,罗优优宋建军成为了一名被注定要与命运抗争的英雄。他面对着一个陌生而危险的世界,需要勇气和智慧来战胜邪恶势力。这部现代言情小说融合了冒险、奇幻和爱情元素,带给读者无尽的惊喜和感动。宋建军双手插兜,看了看远处掩饰住尴尬,毕竟他和罗优优没谈过感情,直接跳过这个环节即将要成……将让你欲罢不能,引发内心的深思。
第6章
“反正情况就是这样,当时宋大哥也是没办法了,我又想着怕耽误他的前程所以就答应了,以后等风浪过去了,离了也行。”
罗优优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和李家之间的事情就没怎么提,只说当时喝多了酒误了事。
宋美兰眼里闪过不着痕迹的差异,这姑娘失了身竟如此坦荡,不知道是不要脸还是风流成性。
可在宋美兰心底却响起另一个声音:这姑娘替自己儿子考虑大局的方向没错,有见识,有主意,而且并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拿这件事来绑架自己儿子。
这些和她打听的结果不一样,很多人都说这女娃不光是懒,还很呆愣,没有文化,就进了几天小学的门不愿意读了,原因是嫌累不想写作业。
家里人也是由着她的性子,眼下她倒是不觉得这丫头像别人说的那样一无是处,好歹思想不拘一格。
“如果将来离了,你就不怕最终毁的是自己的名声吗?离了婚的女人可不好再找婆家了,甚至抬不起头做人。”
罗优优银盆般的脸,眯缝着的狭长的眼睛里流露出了为难之色,薄唇被两边鼓鼓的腮帮子挤在中间,越发显得小嘴儿嘟着。
“当时没有余地想那么远了,而且我也并不觉得离婚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只要对彼此而言利大于弊就是对的选择,要怪也只怪这个社会人的思想不开化。”
宋美兰瞳孔一缩,这句话正中她的下怀,只因她刚结婚没几个月她就发现老公外头有人,当时就果断的离了,离了之后才发现自己怀了建军,一个人带大孩子本就不容易,可被流言蜚语围绕了小半辈子,压得她时刻不敢喘气。
直到儿子有了出息,她才慢慢的学会直起腰杆来。
“嗯。”宋美兰点点头:“好,记得自己说的话就行。”
宋美兰走后罗优优长出了一口气,这个未来婆婆好像不喜欢笑,全程都是面无表情严肃的很,就连她的背影都是挺直的,好像世界上没有什么事能压弯她的腰。
罗优优前世的岁数在那摆着,三十六了,这样的人她一下就能感觉到不好相处。
收回目光,罗优优看向那几个交头接耳有说有笑的人,昂首挺胸的进了自家院子。
——呦,这罗优优今儿咋变了,以前走路跟找钱似的。
——觉得攀上高枝儿了吧,嘻嘻,这事儿准不成,对了你娘家那姑娘条件倒是不错,你咋不赶紧找个媒婆撮合一下?
——他婶儿,你没看孙嫂说那话,人宋家理都没理你,我觉得嫂子说得对,你得找媒人上门探探口信儿。
豁牙孙的脸顿时拉的老长——那肯定得去,我娘家侄女儿比那胖子好多了,就是眼光高一般男青年看不上,所以才耽误到现在没说对象。
罗优优懒得理这些长舌妇,这个年代就这样,一个个的吃饱了没事干嘴巴比裤裆还宽。
寻了一大圈罗优优找到了个塑料的水桶,桶底部还用沥青补了一大块黑疙瘩。
装了点水试了试,还好只是滴滴答答漏的不多,能用。
等罗优优赶到河边的时候,夕阳已经把河面照的波光粼粼,全是粉红色的光芒,空气好的不得了,让人心旷神怡。
罗优优打了满满一桶水突突的往河堤上爬,穿过二里地的田埂就到了自家玉米地里。
禾苗刚长出来一掌长,地面干的开裂。
原主没干过活,罗优优前世也没有机会种地,但是她看过电视呀,而且学厨子的最基本其实并不单单是菜品的色香味,还要了解食材的生长环境,以便于技术能达到极致的突破。
浇地她肯定是会的,用舀子一颗颗的挨个儿浇。
直到天蒙蒙黑,罗优优累的实在走不动了,她发现了,这个身体的爆发力还不错,蛮力很大,但是耐力实在是太差了。
不行,她不但要减肥还得提高身体素质,接着干。
等到天有些抹黑的时候,罗优优正低头浇水,放眼看去已经浇了一半了,正好和王月梅碰了个头。
“呀......前头你都给浇完了?”王月梅张着嘴看着闺女,白白胖胖的脸上满是汗水,现在热的红扑扑的,一看就是累得不轻。
但罗优优却觉得夏天的晚风拂面而过的那一刻,瞬间带走脸上的汗珠,清爽的感觉可是前世感受不到的。
“嗯,妈,我可以干活的,你看,我浇了有三分地了吧。”
王月梅纠结又开心的合不拢嘴:“有,有有有,得有四分地了,走,回家去,别干了闺女,这不是你能干的活儿,你就在家只管吃好喝好睡好就成。”
“妈,我能干。”被母亲拉着往地头走的时候,罗优优在身后龇牙咧嘴的吹手心。
这双手嫩的跟豆腐似的,如今全是水桶把磨出来的水泡,要是经常干活的人怎么可能会磨出水泡来?
她想起了前世颠勺的日子,一开始也是磨得一手心是泡,练刀工的时候,右手虎口处去了水泡长了茧子再长水泡,把自己的左手切的跟啃剩下的泡椒鸡爪似的,最后,终于磨练出来那双灵巧又金刚不坏的手。
如今,她就当是把这副身体先打磨好,等待她重操旧业的那一天。
刚从田间小径上了村道,一辆越野吉普朝这边开来,掀起路上干燥了一个多月的尘土。
王月梅赶紧转身把女儿护在怀里,以防止被尘土扑了一脸。
那一瞬间,罗优优闻到了母亲身上劳累了一天的汗水味和夹杂着的泥土味,但是,不知为何觉得特别香,特别有安全感。
直到那车飞驰而过,王月梅才松开女儿,嘴里骂骂咧咧的:
“开车不会慢一点?赶着去投胎还是找死......”
死字儿还没出口,只见那辆车来了个急刹车,就停在前方不足五米的地方。
王月梅吓了一跳,不会是骂人被听见了要下车打人了吧,家里的三个男人可都不在家呢,她本能的把女儿护在身后。
罗优优眼瞅着车门打开,下来一个男人。
身高得有一米九,肩宽腰窄的,那大长腿大步流星的朝这边走来,棱角分明的脸上毫无表情,却透着一股刚正不阿的谨慎和严肃。
罗优优心跳加快,是宋建军?
他不会是来提亲的吧,但是记忆里,这个年代走门探亲都是赶着上午的。
宋建军挥了挥手,把面前的飞尘扇开,这才瞳孔一缩,原来是她,罗优优?
他目光下滑,落在了她拎着的水桶上,看着她双腿湿漉漉的,明显是去浇地了。
可为什么所有人都说她是又胖又懒呢?
就在今天下午,有不少人专门到自家门口去说这事儿了,看似是故意说给母亲听的,但是没有一个人说这丫头的半句好话。
所以母亲着急非要来这打听打听情况。
尴尬了一瞬间,宋建军忘记了本来下车的目的:“不好意思,刚才开的太快,下次一定注意。”
罗优优多看了他一眼,没想到笑都不会笑的脸竟然能说出这么柔软的话来,关键是他的声音竟是自己特别喜欢的那种磁性略带一点沙哑低沉的嗓音,跟钩子似的勾着罗优优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