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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错认白月光后,美女总裁她疯了!中,傅彦礼沈诗是一位富有魅力和智慧的人物。明晚通过巧妙的叙述将傅彦礼沈诗的冒险故事展现得淋漓尽致。傅彦礼沈诗在旅途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挑战与困境,但傅彦礼沈诗始终保持着乐观的态度和勇往直前的精神。“玩玩而已,他就是傅家卖给我的一条狗,我们沈家讲究的是门当户对,我怎么可能真心对他?”……将给读者带来无尽的欢乐和感动。
第5章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
“你在怕我,躲我?”
“没有。”我连忙抢着回答。
她拨弄着我的头发“你正在发抖的身体就是最好的答案。”
“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死,但我绝对不会用最直接的方法,自己亲自动手杀你,溅我一身血,很脏。”
她的手伸向了我的伤疤,有些不愉悦地问道:“你的伤疤是哪里来的?”
怎么来的,他沈诗不知道?
是啊,她早该忘了,沈诗是沈家流落在外的孩子,在贫民窟长大,为了一口饭她能和别人打架。
可是她那时候太瘦弱了,被一群孩子欺负,是我出手救了她,后腰处被一群孩子抓伤了落了疤痕,那时候我每天给她带饭吃,她那时身上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成年后,她被傅家寻回去了。
新闻报道:沈家继承人今日回归,寻找曾经的救命恩人。
可以说,没有我,她早就饿死了。
这件事,轰动了整个京城。
电视里,她说时间太久了,她记不清我的样子,只记得恩人手里有一枚玉佩,那是他家祖传的。
她端起咖啡,抿了一小口,对坐在对面的记者说:“如果他真的来找我,凭借玉佩就行,我相信没人敢冒充我的救命恩人。”
她眼中有了一丝狠厉,传闻她接手沈家以来,做事狠辣,小小的年纪对对手从来不留情,一双手也不知道沾了多少人的血,可是外界没有人敢说她的坏话,否则第二日这个人就会消失在京城了。
欺骗这样的人,简直是自讨苦吃,可是偏偏还有人这样做了,当了她十几年的白月光,就连他去世后,沈诗恨不得将京城翻过来。
那枚玉佩本来是一直在我手里的,直到母亲死后,继母进门,傅彦礼见那枚玉佩的成色不错,就要拿走。
而当时的我根本就没有反抗的能力,我与父亲诉苦,他护着继母,“霆宴啊,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你哥哥想要就给他吧。”
给他?就是因为他夺走了我的人生,那本该是属于我的啊。
他和沈诗相认的那天,将我锁在了家里的杂物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黑漆漆的,没有一点光亮,等我出来时,就晕倒了。
自那以后,我就有了怕黑的毛病,傅彦礼拿着那枚玉佩,又因为与我有几分相像,沈诗自然没有怀疑他的身份。
既然事情已经变成了现在这样,多说无益,她要是真的记得我,早就认出我了,何必等到现在。
我倔强地甩开了她的手,“不知道,我身上的伤多了去了,沈**都要一一过问,是不是管的太宽了。”
现在来关心我,我只觉得假惺惺,她早该知道,将我送进疗养院,根本就是羊入虎口,我能活到现在就已经很不错了,哪还敢奢望身上没有伤和她迟来的深情呢。
沈诗下一秒手就落在了**瘪的嘴唇处,捧起我的脸,就开始了她的侵略。
火热的唇覆盖着我早已凉透了的心,我就像个木头人,没有做出反应,可当他还要继续时,我咬破了她的唇,擦了擦嘴角,血腥味在舌尖蔓延,“沈大少姐,滋味如何?”
沈诗冷哼了一声,“傅霆宴,这样才有意思,很好,你做得很好。”
离开病房时,她还带着无名的火气,“两天后,我们结婚,我只给你两天的考虑时间,当然你若是反抗,也不会有什么用,所以最好乖乖听话。”
结婚?我的脑袋都是蒙的,换作以前的我肯定会躺在床上来回翻滚,可是现在我只觉得沈诗真是疯了。
沈诗此刻根本不敢想刚刚的一瞬间自己竟然有了想把傅霆宴融入骨血里的冲动,甚至还有些享受,她想将他藏起来。
她认定自己对他是恨着的,可是为什么当她看到后腰处的伤疤竟会怜惜他。
后来的后来,她曾无数次后悔曾经对他所作的一切,可是都已经晚了。
阿瑶回来时,看见我的脸涨红了,耳朵根子也开始红了。
我挠了挠脑袋,随便敷衍了过去,可是相处久了,她也知道我根本藏不住东西,想告诉她时,我自会开口。
婚礼当天,鲜花选用傅彦礼最喜欢的蓝色,就连西装也不例外,整个婚礼的布置都是蓝色,
这场婚礼不是为我准备的,
而是她的挚爱傅彦礼。
新娘用栀子花作为主题寓意着他们永恒的爱,纯洁,坚贞不渝。
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新郎和新娘走进新婚殿堂。
婚礼是每个人梦寐以求的东西,男人娶到自己心爱的女人是一种幸福,可是对我来说这场婚礼就是笑话。
没有家人的祝福,呵,我早就没有家人了吧,唯一的父亲也早就在三年前和我断绝了关系。
这些流程都是事先排练过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提不起一点期待,
我知道期待久了破灭的那一刻就是无尽的灰望。
我们正在赶往婚礼现场的路上,
沈诗临时接到了一个电话,“诗诗我好疼,你快来救我。”
沈诗的脸色变了,话语之间都是温柔和着急。
究竟是谁让她有如此的反应,傅彦礼,不可能的,他已经死了,
不会的,我打消了不切实际的想法。
我的好奇心被她之前对我的折磨冲淡了,我什么东西都不想去想,她走了最好,
正好少一个折磨我的人。
“下车,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这里还是郊外,离婚礼现场还有几公里,以我现在的身体,她将我留在这里,怕是要我去死吧。
我移开视线,推开车门下了车,双脚沾地,都是无力。
沈诗的车子飞驰而去,扬起了尘土,她甚至都没有留过一个背影给我。
我提起裙摆,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走了两个小时才赶到婚礼现场。
我的双脚都磨出了血,尽显狼狈,可当我推开门的时候,沈诗牵着一个男人的手,他的脸几乎与傅彦礼一模一样,一颦一笑,都是他平时的样子,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