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施羽盛怀安作为《我喜欢的少年,身上有光》这本书的主角,迷路的冰糖写的内容很吸引人,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短篇言情小说了,讲述了:「高三一班被提前保送了清华的学霸,为爱留校。原因竟然是把女生肚子搞大了!」「女生先兆流产,两人当着老师的……
第一章
三十岁生日这天,我收到了一个包裹。
寄件人是我高中时的暗恋对象。
是一封他写给未来自己的信。
洋洋洒洒整整两页纸。
信的最后,他说,「祝三十岁的盛怀安和秦施羽百年好合。」
我泪流满面,哭到晕厥。
他不知道,自己永远停在了十七岁那年的夏天。
再一睁眼。
我回到了高三这年。
彼时还是英语课代表的他站在我面前笑嘻嘻地朝我摊开手:
「英语作业,就剩你的没交了。」
今天,是我三十岁的生日。
一大早,我妈就针对我的个人问题对我进行言语扫射:
「古板的不行,无趣的不行,不会聊天不行,会聊天的又太油了,丑了更不行,矮了不行,胖了不行。秦施羽,你存心想把你老妈气死是吧?」
我摇了摇头,「妈,您别逼我了成吗?」
「跟人没关系,是我没有结婚的打算。」
听我这么说,我妈的声音陡然提高:
「不结婚?!
「秦施羽,你三十了,不是十三!」
「能不能成熟一点?!」
见我不为所动,她低下头,小声道:
「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一根筋的姑娘!指不定人家都投胎好几回了!」
提起那人,我猛地起身。
门被我关得嘭的一声。
世界总算清净了。
不过这清静只持续了两秒。
口袋里的手机响起:
「喂,是秦女士吗?这边有您的EMS包裹。」
快递拿到手上这一刻,我还有些迷茫。
这年头,谁会给我寄邮政呢?
一看寄件人的名字,我心头一跳。
一张意气风发的笑脸浮现在眼前。
我拆包裹的手都忍不住颤抖。
好半天,才把包裹打开,里面是一个淡蓝色的信封。
我抽出信纸。
白色的信纸上,清隽秀丽的字迹。
洋洋洒洒写了整整两页纸。
信的最后,他写道:
「祝三十岁的盛怀安和秦施羽百年好合。
2012年5月1日
十七岁的盛怀安亲笔??」
我仿佛能看见,少年提笔写下这封信时满怀憧憬的样子。
他一定眼睛亮亮的,唇角荡漾着习惯性的微笑......
他也一定没想到,写完这封信不过一个月零五天后。
他的生命就永远停在了那个十七岁的夏天...
压在心底的记忆瞬间疯狂涌入心头。
我泣不成声。
手中的信纸瞬间被眼泪打湿。
很快,上面的字迹被氲开,糊成一团。
我手忙脚乱地想要擦掉,却越擦越模糊。
这是盛怀安留给我唯一的东西了!
这个念头一升起,我猛地吐了口血,感觉五脏六腑都在翻江倒海。
天旋地转中,眼前的色彩归于黑暗......
朦朦胧胧间,我听到一个清洌的声音。
视线再次聚焦。
穿着一身白色校服的盛怀安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他站在我面前,朝我摊着手心:
他形状好看的嘴唇也在一张一合。
他说的是:
「秦施羽,英语作业,就剩你的没交了。」
我呆呆地望着他,一时没反应过来。
面前的人笑意不减,轻敲了两下桌面,再次重复:
「作业。」
我机械地转动着脑袋。
穿着校服有说有笑的同学,堆满书本杂乱的课桌,狭窄的过道...
这陌生又熟悉的场景。
我使劲闭了闭眼,又不可思议地看了看面前的手。
这双手没有我刚贴的延长甲,十指圆润,指甲被修剪得整整齐齐,正属于十几岁青葱的模样。
我咽了下口水,接受了这个事实——
我重生了。
看着黑板上硕大的【离高考还有23天】,我喜极而泣!
我回来了!
面前是十七岁,还活生生的盛怀安!
一切都还来得及!
失而复得的狂喜让我下意识起身朝盛淮安扑去。
他毫无防备,被我撞了一个踉跄,才堪堪扶着桌角将我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