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离婚!再嫁少帅她风光无限谢扶光沈知章这是一本及其优秀的一部作品!无论是从作者燕归尔的文笔还是对人物设定,剧情设定,都能够让读者代入进去,精彩内容推荐:凌云之大手一挥:“我给她两千,你再给她带句话,以后不许再设计同样的东西,我不喜欢别人跟我戴一样的。”……
福禄院。
沈家如今自老夫人往下还剩两房,大房就是谢扶光的公公沈宝先,他有原配佟氏,另有三个妾室,除了沈知章,还有一个妾室生的女儿。
二房是庶出,只娶了一个,生了一儿一女。
大房一屋子女眷都在捧着凌云之,她带了一箱子礼物,全是西洋玩意,每个人都分了好几样,连不得宠的二房母女也得了一二件。
“凌**可真时髦啊,连挑的礼物都这么新奇。”
“哪像我们家少奶奶,只会送金银朱钗,半点比不得凌**的眼光。”
听到这话,二夫人为谢扶光不值。
少奶奶说了,盛世古董,乱世黄金,天天都在打仗,江城今天的大帅姓穆,明天还不知道姓什么,这个大帅让用大洋,换个大帅就不一定了,只黄金永远是硬通货,她连逢年过节打赏下人,用的都是金豆子。
这份用心良苦,今日竟成了她们捧新人的垫脚石。
“她哪能跟云之姐姐比,云之姐姐不光眼光好,枪法也好,哥哥写信时常夸赞。”说这话的是沈知章庶出的妹妹沈青竹。
才这么一会,她就叫上姐姐了。
谢扶光待她如亲妹,也没听她唤声姐姐。
“云之的枪法一个好字可形容不了,那是百发百中。”沈知章踩着这话进来。
“好厉害。”沈青竹崇拜的撒娇:“云之姐姐,你今天也带枪了吧,我还没见过女子开枪呢,你让我开开眼好不好。”
沈知章对这个妹妹也很疼爱:“你就随便开一枪让她看看。”
“我不可随便开枪。”凌云之微扬下巴:“我每一颗子弹都要射中目标。”
沈知章似对她的认真无奈,但又十分纵容:“我给你当靶子。”
谢扶光踏进福禄院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英姿飒爽的女郎穿着短款上衣,衣摆扎进高腰裤里,长筒皮靴,立面剪裁的女款西装外套披在肩头,手持一把勃朗宁,又酷又帅。
她对面十米开外的地方,站着沈知章,头上顶着苹果。
花朝看愣,一是没见过江城哪位女郎如此打扮,连最摩登时髦的女郎,都没这样穿过。二是她正拿枪指着沈知章,看样子要打他头上的苹果。
就不怕打偏了射中脑袋吗?
刚这样想,就听嘭的一声枪响,子弹飞速射向沈知章,穿透了他头顶的苹果。
“好!”满院喝彩声。
沈青竹不知何时来到谢扶光身边:“大嫂,说起来你也是师长的女儿,好像连枪都不会开。”
谢扶光看向她,被她耳朵上的钻石耳坠晃了下眼。
“很时髦吧。”沈青竹还故意晃了晃脑袋:“这是钻石,如今时髦的女郎都戴这个,没人戴黄金了。”
谢扶光很大方,送过她不少黄金首饰,可她都不喜欢,太老土了,一点也不洋气,她都不好意思戴出去,怕被同学笑话。
“大嫂,你该向云之姐姐学学,你看她多时髦,大哥如今喜欢这样的。”她一副为谢扶光好的语气。
谢扶光没接她的话腔,收回视线,走向凌云之。
凌云之曾见过谢扶光的照片,她差点没对上号,眼前年轻貌美的女子穿着旗袍,做工考究,白色丝绸上以梅花刺绣点缀,一朵朵梅花绣的像真的一般,仿佛能闻到清冷梅香。
脑海里不由浮现两句诗: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
这个穿着旗袍的柔弱女人,竟给她一种锋利之感。
定是错觉。
这种封建糟粕下酝酿出的封建产物,只会依附于男人生存的老派女子,怎配得上锋利二字。
只有她才配得上。
凌云之甚至不屑与之对话,正要离开,就听她道:“枪能借我一用吗?”
她愣住:“你会开枪?”
谢扶光:“没用过,想试试。”
凌云之嗤笑,随手把枪丢给她。
她赌谢扶光连上膛都不会。
果然,谢扶光接了枪,直接对准了沈青竹。
沈青竹吓了一大跳。
凌云之:“她没上膛,打不出子弹。”
沈青竹放下心来,也不躲了,站那不动,就是对谢扶光最大的嘲讽。
“多谢提醒。”谢扶光真忘了,这是半自动的勃朗宁,上一次膛只能射击一次。
咔嚓!
嘭!
上膛到开枪,速度快的连凌云之都没看清,子弹已经直朝沈青竹而去。
沈青竹吓的都忘记躲了。
她感觉到疼时,耳朵上的钻石耳坠已经被子弹打断,上半截还在她耳朵上,下半截已经和子弹一起落地。
后怕汹涌而来,她双腿一软,瘫坐在地,哇的哭出声。
满院子跟着骚动起来,哄的哄,叫的叫。
谢扶光把枪扔还给凌云之:“这枪,不太准。”
凌云之太惊讶了,她完全没想到沈知章的老派妻子会开枪,她看着弱不禁风,居然没被手枪的后座力弹出去,她第一次开枪时,手掌都被震的发麻,疼了好几天。
谁能不惊讶呢,沈知章更是惊讶成了木头,忘记了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