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冷欣悦方庆文的都市生活小说《魔戒入红尘》,本书是由作者“中校孤鹰”创作编写,书中精彩内容是:即使方庆文对戒指没有任何研究的人,也知道这枚戒指不是一般的物件,单凭材质、做工和精美的……
世间之事,一饮一啄,皆是因果。也该方庆文大难不死,如果他不是在被漩涡中受到了至寒之水的浸泡,根本就承受不住刚才那一大口“龙涎汁”,那么大剂量下肚,会把人烧得七窍喷血、当场暴毙。但如果饮用的量小了,身体是能够承受得住,却无法从根本上改造其体魄,他昏厥后整个身体正在进行一场挫骨生肌重生般地改造。也正因为是他体内的寒气抵御了热流的冲击,才保住了性命。
七天七夜过去了,方庆文再次醒来,他肯定不知道自己昏过去多长时间,他的第一个想法是:自己是不是已经到了阎王殿?呸!就他这种小泥鳅,还惦记着上阎王殿?小鬼不拿鞭子抽他就不错了,想法太多、想的太美!
他睁开眼睛,看到了小草、树木和水潭,没有牛头、马面和黑脸判官,也没看到孟婆,他知道,这里不是地狱,不是奈何桥畔,还是刚才的地方。自己还没死,又活过来了。他现在自己都开始佩服自己,生命力竟然会如此顽强!
方庆文想动一下,他竟然真的能动了,而且还感觉到身上有了力气,他竟然慢慢地坐了起来,然后又站起了身子。
让他感到奇怪的是,自己的身体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浑身充满着力量,有种一拳能打死一头牛的冲动。他迈动着脚步试着走了几步,让他大吃一惊的是,身体竟然如此轻盈,他怀疑是不是地球引力突然变小了?还是自己被卷到了另一个星球?
不对,尼玛,我现在不会真成了鬼吧?他看到了自己的胳膊、腿、浑身上下,包裹着一层厚厚的黑色铠甲,说是裹上一层粪便才恰如其分,因为他发现自己臭不可闻!一种腥臭味钻进鼻子里,他自己都要吐,干呕了两口,没吐出来,肚子里早就没食了!
他费了好大工夫才把身上那些又黑又脏的东西扒掉,他看到了不远处的水潭,可以把自己洗干净。于是他小心来到水潭边。用脚试了试水的深浅,让他吃惊的是,就连潭边好像深不见底,而且水刺骨地冷,确切地说应该是阴寒!他感觉潭水竟然比冰还要冷上三分。他犹豫了一会,对自己的游泳技术没把握,终究还是没敢跳进去,只是用手舀着水,将就着洗一洗。
虽然水很冷,甚至有点刺骨地阴寒,但方庆文还忍着坚持洗,不然实在太臭,连他自己都不能忍受,他怀疑是不是自己昏了之后,哪个畜生把大粪拉自己身上了?
当他把自己洗干净之后,便呆呆地坐在草地上,看着自己的身体发呆。
原本有些黝黑的皮肤,现在却如同女人一般白皙细腻,整个身体瘦了一圈都不止,身体已经没有原来的一点样子,他抚摸着自己的左小臂,那个“蜈蚣”刀疤早就没了踪影,细嫩的皮肤如同婴儿一般,这哪里还是自己的身体?
难道自己是借尸还魂了不成?他不相信那些荒诞无稽的传说,但现在的身体确实跟自己以前完全不同了,想不信都不行。
他带着忐忑的心情,小心地把头探向水面,虽然水面没有镜子照得那么清晰,还是能够看清楚面容的,但他看到自己的相貌后,惊得差点一头栽进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