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摆摊卖番茄的小说《开局:从蚂蚁淘金开始暴富》中,曹小天蚂蚁是一个普通人,但他注定要成为改变世界的英雄。被选中保护一个古老的神秘遗物,曹小天蚂蚁踏上了一场充满奇幻和冒险的旅程。他将面对邪恶势力的追逐和自己内心的挣扎,同时也发现了自己隐藏的力量和使命。“行呢,你大伯那头我去说,反正荒废的鱼塘闲置着也无用,价格会便宜不少,总体承包下来加上后面……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感动的世界。
上万只蚂蚁争先其后的钻入了废弃金矿中。
坚硬的岩石层,丝毫无法阻挡它们的前进。
曹小天找了一处阴凉的地方,看到脚下热成狗的阿黄,眼眸微动。
今天还有一次强化机会,就强化一下阿黄吧。
其实,阿黄这个名字在曹小天家,已经传了三代了。
上一代狗子老死后,下一代的狗子会继续沿用阿黄这个名字。
曹小天右手对着阿黄一照,顿时阿黄身上散发白光,体型以肉眼可见的变大。
三秒过后,强化结束,原先只有两个月大的狗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
体型变大了一圈。
体长有50公分,和一般的成年狗子都相差不了多少。
躯体健壮有力,利爪坚硬如钢铁,毛发靓丽,双眼炯炯有神,充满了智慧的光泽。
“汪汪汪……”
感受着自身的变化,阿黄欢快的转圈叫唤。
“主人,我变强了。”
阿黄现在强的一批,已经无惧那群蚂蚁了。
它也知道这一切都和主人有关。
当即,狗头在曹小天的裤腿上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曹小天摸了摸阿黄的狗头,心中默念查看属性面板。
名称:中华田园犬(幼年期)
等级:一阶
寿命:50年
力量:7
速度:12
体力:9
天赋1:发达的嗅觉,能探测到万米以内的空气分子,分辨出百万种不同气味。
天赋2:灵敏的听觉,范围最高可达10万赫兹。
天赋3:超强的视觉,具有极为出色的夜视能力,夜晚即是白天。
凹槽,厉害了,我的狗子!
曹小天惊了,羡慕不已,心中在思索着不知道造化之灵能不能强化自己。
嗯,明天可以试一试。
突如其来的变强,让阿黄兴奋的停不下来。
突然,阿黄鼻翼触动了一下,弹射起步,眨眼冲去了十几米,快速向着一个地方冲去。
这速度,恐怕比起动物界的短跑之王猎豹,也不遑多让。
“阿黄,你要去干什么?”
曹小天先是一愣,随即连忙喊道。
“主人,我去抓兔子。”
阿黄回了一声,头也不回的消失在了密集的山林中。
阿黄去的快,回来的也奇快。
不到一分钟,就叼着一头肥圆肥美的野兔飞奔而来。
阿黄将野兔放在曹小天面前,昂首挺胸,傲娇不已。
“主人,我厉害吧。”
曹小天看着脚下被咬断脖子的野兔,嘴角抽搐,一分钟抓一只兔子,猎物目标还是擅长奔跑的野兔子,这土狗简直无敌了。
“厉害了,我的阿黄,回去给你做爆炒兔肉。”
阿黄一听这话,口水都差点流出来,看了一眼野兔,眼眸中流露出思索。
一只兔子显然不够,光主人一家还不够它塞牙缝,它只有啃骨头的份,不行,必须再去抓几只回来,吃个过瘾。
“主人,附近还有不少兔子,我再去多抓几只。”
“嗯。”
这片山脉并没有什么危险的大型动物,最多也就是有一些野猪。
不过,现在的阿黄今非昔比,就算遇到野猪也能斗上一二。
超强的嗅觉加上迅猛的速度,附近几公里的野兔几乎无可遁形,遭了老罪,还没跑进洞穴里,就被阿黄拿下。
短短不到十分钟,曹小天面前就堆积了五六只野兔。
好家伙,就阿黄这恐怖的打野速度,曹小天相信,就算这些野兔繁衍能力在强,也不够阿黄嚯嚯。
“够了,下次再抓。”
曹小天连忙喊停了阿黄,最近几年很少有人来后山,这里草木茂盛,这些野兔吃的个个膘肥体壮,家里也就三口人,再加上一条狗,6只野兔根本吃不完。
听到主人的话,阿黄乖乖的盘坐在野兔旁,很是满意的打赏着自己的猎物。
一想到回去能吃到美味的兔肉,阿黄嘴角就不由自主的流下了哈喇子。
“咔嚓咔嚓。”
突然,一道微弱的清脆之音响起,曹小天面前的地面缓缓裂开,一只蚂蚁钻了出来。
咔咔咔嚓……
紧随其后,又有上百只蚂蚁破土而出。
“主人,我们找到了黄金了。”
一只工蚁对曹小天传达信息。
曹小天一喜,蹲下身拿起一只工蚁。
工蚁张开嘴巴,吐出了一粒细小的金子,确切的说是金沙。
太小太小了。
不过,这无法阻挡曹小天的高兴。
“哈哈哈,还真的可以。”
蚂蚁淘金,曹小天也只是试一试,没想到还真有效果。
这下发达了。
曹小天眼冒金光,连忙从电动车后备箱里拿出一个塑料袋,铺在地上,对所有蚂蚁说道:“你们都把金子吐在这上面。”
一声令下,蚂蚁纷纷井然有序的排队爬到了塑料袋子上,张嘴吐出了金沙。
吐完金沙后,蚂蚁们又马不停蹄的钻进了废弃金矿里,继续寻找金子。
这些小家伙淘金效率极高,前后不到半个小时,塑料袋中间就堆积成了一座小金沙山。
将曹小天亮晶晶的眼睛都染成了金色,其嘴角比Ak都还难压。
哈哈哈,发财了!
就这样,曹小天一直待在原地,心花怒放的看着蚂蚁们不断来回淘金。
依然忘记了时间流逝。
不知不觉间,黄昏将至,连绵的山峦被火红色的晚霞染成了金色,美不胜收。
曹小天五脏六腑也传来了饥饿的信号,刚好家里打来电话。
“小天,回来吃饭了。”
“嗯,我这就回去。”
命令蚂蚁停工后,曹小天小心翼翼的用塑料袋将金沙包的严严实实,放进了后备箱里。
曹小天看向蚂蚁中的三只蚁后,小家伙经过造化之灵的强化后,灵智大开,丝毫不亚于五岁孩童。
“你们在附近建造巢穴,尽量深一点,明天我给你们带好吃的,好好犒赏你们。”
蚂蚁们纵然体质是不凡,但连续勤劳工作数个小时下来,也是略显疲态。
“是,主人。”
三只蚁后回应完曹小天的话,就带着族群在矿区附近寻找合适的巢穴,热火朝天的建造起来。
“阿黄,走,回家。”
曹小天喜气洋洋,哼着小曲,带着狗子骑车顺着山路,向着家的方向而去。
家中,曹小天母亲刘春兰正将炒好的一盘菜,放在了院子大枣树下的石桌上。
正好看到曹小天骑着电动车回来,当看到电动车踏板上,跌落着好几只灰色兔子时,震惊问道:
“小天,哪来这么多野兔子。”
作为农家人,刘春兰一眼就看出来,这就是野兔子。
曹小天停下车,笑着说道:“这是我和小黑去后山抓的。”
阿黄老远就闻到了饭菜香味,饥肠辘辘的它,还没等曹小天停好车,就迫不及待的一跃而下,叼起自己的狗盆来到了石桌旁,乖巧的蹲了下来,眼巴巴的望着饭桌上的饭菜。
听到儿子的话,刘春兰诧异的看向了阿黄,顿时又惊呆了。
“这是阿黄?”
她没有记错的话,阿黄只有两个月大,小小的一只。
可现在,比村里一些成年大狗都要壮硕。
这真的是他们家的狗子?
曹小天没有着急打开后备箱,看着难以置信的老妈,解释道:“下午我带着阿黄去后山玩,碰到了一颗怪异的果树,上面长着一颗红果子,被阿黄吃了,然后就变成这样了?现在它非常厉害,抓起野兔抓到擒来。”
关于造化之灵的信息,莫说其他人,就算是父母亲人,曹小天也不会透露出半点。
这是属于他一人的秘密。
刘春兰震惊不已,这听起来怎么有些魔幻啊。
“后山里竟然还有这种果子,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曹小天的父亲曹坤从屋内走了出来,表情很是惊愕的走到阿黄前,上下打量着。
虽然这只狗看起来威武不凡,但从神态表情上,他依稀能看到了阿黄的几分影子。
可以确定,这就是他们家的狗。
曹小天洗完手,坐到石桌前,回应老爸的话:“我也是很惊奇,这果子有点类似网络小说中的朱果,有神奇的力量,可惜只有一颗被阿黄吃了,明天我再去找找,也许我们吃了,还能成为武林高手呢。”
曹小天说这话也是在给父母提前打防御针,明天他也打算试下用造化之灵强化下自己。
若是与阿黄一样,真的有用,那就皆大欢喜。
因常年农务劳作,父母的精神状态要比同龄人显老许多。
虽没有大病,但身上的小毛病可不少。
以造化之灵的神奇程度,也许可以治疗这些小毛病。
吃过饭后,曹小天从后备箱里拿出来塑料袋,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找来家里的电子秤。
502克!
哦豁,发财了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