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欢以细腻的笔触创作了一部充满惊喜的短篇言情小说《白眼狼妹妹和男混混跑了》,主角周肃周千歌的故事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这本小说以其独特的视角和巧妙的叙事手法给读者带来了难忘的阅读体验。我辍学打工挣钱,甚至卖掉了心爱的相机。那年高三,为了阻止她和后街小混混私奔。混乱中我替她挡下一刀,导致……。
第三章
阔别多年,重新踏入大学校园。
教务楼大厅墙上,挂着我去年得奖的摄影作品。
看着这些,不由心生感慨。
前世我竟然为了那样一个白眼狼,放弃了自己热爱的摄影。
真是愚蠢。
刚从导员办公室出来,就接到了周千歌班主任的电话,让我去她学校一趟。
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她因为顾城和人打架,为了证明她勇往直前的爱情。
二女抢一男的戏码太愚蠢,她也像个菜鸡一样,被一群人围殴。
前世我一接到电话,就扔下手头的工作,急忙赶过去了。
在办公室里像孙子一样,跟她班主任不停道歉。
因为是周千歌主动挑衅,我不但得给四个学生家长道歉,还得赔偿人家的医药费。
我简短说明了我有事去不了,也不管她班主任在那头说什么,干脆的挂断电话。
反正,她都叫我别多管闲事了。
那我当然,得尊重她的意愿。
本来为了更好地照顾周千歌,我已经退了宿舍。
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不过,还需要一点时间。
晚上回到家,客厅里坐着被打的鼻青脸肿的周千歌。
见我回来,她立刻大声嚷嚷:「你怎么才回来!想饿死我啊!」
我不予理会,径直往自己房间走。
却被她拦住:
「跟你说话呢周肃!今天为什么不来学校?」
「你知道班主任和那几个家长是怎么数落我的么?」
我觉得好笑:
「让我去学校替你挨骂?然后趁机再让我给你点钱?」
「自己闯的祸自己收拾,你已经满十八岁了。」
周千歌见自己的心思被戳破,顿时有些慌乱。
我趁机进房间把门反锁。
却听她在外面大喊:「反正你是我哥!你就有义务负责我的生活!」
我权当没听见,跟白眼狼有什么道理好讲。
我现在,只想认真投入自己的生活。
虽然时不时还是会接到周千歌班主任的电话。不过明显少了,应该也是看出我不太愿意管了。
我找了一份家教的**。还会在学校里接一些**单。平时还要兼顾学业。
这样高强度的生活确实会让人疲惫。
但与前世一天打四份工的日子相比,已经很轻松了。
更可况,还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一点点的疲惫就更不值一提了。
雇主的小孩,也是一个高三学生。
和周千歌不同,她很安静,也很有礼貌。
看到她,我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小时候的周千歌。
我们相差三岁,小时候的她,也是很乖巧听话。
喜欢黏在我身后,软软糯糯的叫我哥哥。
她一直都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孩子。
直到父母去世。
第一个月,变化不大。
但回校之后,她开始慢慢变了。认识了学校里出了名的小混混,顾城。
前世我一直认为是他带坏了周千歌。
重生之后我有打听过,原来,是周千歌主动去招惹他的。
顾城长的帅气,总是干一些出格的事,喜欢把头发染的五颜六色。
篮球场上,后街巷里,他抽烟打架的身影,和其它乖巧读书的呆学生相比。
正值青春期的小女生,都会被他这样坏坏的男生吸引。
周千歌也不例外。
她早就想认识顾城了,只是过去害怕被爸妈知道,一直不敢。
现在没有人能够约束她,终于大着胆子跟在后面,舔狗一样追着人家跑。
也开始学的流里流气,满口脏话的样子。
还时常会去跟人打架来引起顾城的注意。
她觉得这样很酷,是青春不服输的象征。
自从那天和我撕破脸。
她更是肆无忌惮在学校里惹事。
今天和这个打架。
明天就和顾城翘课。
骑着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机车,绕着学校飙车。
连班主任都已经对她听之任之。
只要别影响班里其它学生,就万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