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佚名的小说《春辞岁,长歌弦断人不归》中,刘静瑶陆知许沈初霁是一个普通人,但他注定要成为改变世界的英雄。被选中保护一个古老的神秘遗物,刘静瑶陆知许沈初霁踏上了一场充满奇幻和冒险的旅程。他将面对邪恶势力的追逐和自己内心的挣扎,同时也发现了自己隐藏的力量和使命。事发之后,花楼的妈妈将我打得遍体鳞伤,骂我不知检点,明明能卖高价的初夜被人白白拿走了。……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感动的世界。
第3章
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也终于明白,爱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我艰难地别过头,藏起了眼泪。
太医给我做了引产,我痛得昏死过去。
迷迷糊糊间看见太医递给陆知许一个药方,叮嘱道:【小公爷,这药务必让夫人每日一服,可以让她终身不孕。】
陆知许有一瞬间的愣神,他犹豫道:【不必如此吧,下回我多准备点避子汤不就可以了吗?】
太医叹了口气,无奈道:【孩子是女人立身的根本,下官也不愿造这等孽事。】
【可殿下吩咐了,若不如此,恐会误了大事,小公爷自行决定吧......】
再醒来,陆知许正端着药碗坐在我旁边,神情有些恍惚。
我看着那碗黑乎乎的汤药,无力地问道:【这是给我的吗?】
陆知许的眼睫无意识地颤动,迟疑了许久才似下定了决心般点点头。
他将勺子送到我嘴边,温声细语地说道:【喝吧,喝了就会好了。】
酸楚的眼泪盈满眼眶,我抱着最后一丝期许问:【夫君,我能不喝吗?你知道的,我怕苦......】
陆知许抿着嘴唇,像是没有听到一般,硬是将勺子塞进了我嘴里。
待药碗见了底,他才伸手小心地擦掉我嘴角流出的液体,脸上挂着愧疚和心疼。
【傻瓜,夫君怎么会不知道你怕苦呢?可是只有喝了药身子才会好啊,你忘了咱们说过,将来要生好多好多的孩子......】
原来我们之间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
我从小就是孤儿,颠沛流离,居无定所。
那些四海为家的日子,我被恶霸殴打过,被流民驱逐过,甚至因为一个馊臭的馒头被野狗追咬过。
后来到了烟雨阁,日子好过了许多。
但兜兜转转仍旧不过是利益相连。
不接客的时候,我最喜欢坐在二楼的窗沿上,看别人合家团聚,看他们儿女绕膝。
我羡慕,也盼望着有个家,有爱人相拥,有儿女绕膝。
嫁给陆知许后,我以为我要梦想成真了。
谁知到头来,那些被他铭记在心的承诺,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安抚我罢了。
看着陆知许离开的背影,我心碎成灰,对贴身丫鬟锁春道:【帮我给长平大公主递个话,务必别被旁人发现。】
一个月后,我正在书桌旁认真地标记着名册,锁春说陆知许往这边来了。
我小心翼翼地叠好名册放进妆匣,起身迎接。
陆知许将大麾披在我身上,心疼地搂着我的肩膀道:【阿霁,身子还没痊愈,怎么起来了?】
我垂着眉眼,平静地回答:【无碍,夫君不必担心。】
陆知许招呼下人送来一桌山珍海味,讨好道:【这是天水楼新来的大厨做的,听说京城独一份,我让人送来跟阿霁一起尝尝。】
见他拿起筷子,我突然想起他曾经跟刘静瑶说过的话。
我没有动筷,而是不动声色地跟他拉开了距离,道:【夫君一向不爱与人同桌而食,今日怎么破例了?】
陆知许手僵在半空,有些心虚:【你是我妻子,跟别人怎么能一样呢?】
确实是不一样,我打听过,他在外头从没有这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