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作品《生孩子当天,小三占了我的身体》,是有只鹅的代表之作。主人公然然王清清身上展现了时代的风貌和社会变迁,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引人深思。这本小说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现实中的种种问题,让读者对人性、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为了肚子里的宝宝好嘛,我妈说是从山上求的,聚福气的。都要当妈妈了,还那么爱撒娇。」……
顾开城借口公司有事,匆忙离开了。
我叫上司机,带着我去到了乔氏名下的玉石店。
「看看这个,做一个一模一样的,要多少时间?」
我伸出左手,给店主看手上戴着的手镯。
店主一瞬间就看出手镯不对劲,玩弄玉石的人,多多少少都懂点门道,
「店里有料子,晚上就能做好。老板,这个手镯似乎有些不对劲……」
我沉默了几秒,上辈子太过信任顾开城,我都没让人看过这玉镯好不好。
「我知道,这事不要跟别人说,一个人都不许说。晚上做好手镯之后,让小王悄悄拿来家里给我,就说给我送几条项链。」
「明白。」
我离开了玉石店,趁着顾开城没回来,又回到了家里。
其实,就在早上顾开城送我手镯的瞬间,我就想好了手镯的用处。
王清清不是想要夺身体续命吗?
那就让她夺。
只是这个被夺走的身体,希望她会喜欢。
我记得,顾开城那一堆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已经许久没见过了。
顾开城自从和我结婚后,生活水平上升了好几个级别,竟然讨厌起了他的亲戚,嫌弃他们不给他长脸,平时也不跟他们来往。
而他尤其讨厌,他的堂弟顾军。
这个顾军长得单眼皮三角眼,皮肤黝黑粗糙,还有一口黄色的大龅牙。
除此之外,还一直从顾开城这里捞钱在外玩女人,总是恃强凌弱,还害死了几个花季少女。
我从上辈子的记忆里知道,顾军这时候染了脏病,几个月后就会变得很严重,求救无门。
如果,王清清重生回来,成了顾军,顾开城还会那么喜欢她吗?
我招来管家,
「看一下这个周末是不是婆婆的生日,到时候开场家宴,请顾家的亲戚都来玩玩。」
「好的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