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老祖》林琅厉弦无广告在线阅读

更新时间:2024-06-21 10: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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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老祖》主要描述了林琅厉弦之间的故事,该书由依依兰兮所作。小说精彩节选:俞岩他们似乎更加喜欢几个人住在一起,十二间房只住了相邻的两间,房间足够大,林琅和厉弦自然不会管他们这种小事。……...

她自然而然的枕着厉弦的大腿躺好,笑眯眯说道:“等我睡醒接替你。”

末世养成的习惯,他们绝不会在野外一起睡过去。

“你睡,我困了叫你。”厉弦顺手抚了抚她的秀发和脸蛋。

林琅笑笑闭上了眼睛,心里自有分寸。等他叫她,怕是要等到东方天际渐亮,他大概会叫她。

一夜无事,除了半夜的时候听到远远的传来野兽的吼叫声。

对于从末世过来的人来说,这根本算不上什么。

天刚刚亮,一群人就起来了。

俞岩、松风、青狸他们精神百倍,脸上带笑,显然,昨天晚上休息得很好。

“啊!我从来没有在野外这么放心的睡过觉,真是太痛快了!”

“是啊,听到野兽的叫声一点也不用害怕!”

大家兴高采烈的讨论着,林琅也笑着掺和几句,招呼大家一起去河边洗脸漱口,顺便抓鱼当早餐。

“从今天起,每天早上都要洗脸漱口!”

林琅宣布,表示这是朝阳部落的规矩。

眼下能做到这样就算不错了,等他们习惯了,再进一步要求吧。

大家一听说是本部落的规矩,毫不犹豫的照做。

反正,这是很简单就能做到的事情。

还别说,一大清早洗把脸,整个人都精神多了呢!

河边的水草分外茂盛,湿润的水汽扑面而来,清新清凉。

林琅深深的吸了口气,这种干干净净的沁入肺腑的感觉让人陶醉而贪恋。

只有经历过末世的人才明白,一口清新干净的空气,有多么珍贵。

清晨的河里鱼更多,也看的更清楚。

原本大家都不爱吃鱼,只有食物匮乏得厉害的时候才不得不用来果腹。

但是经过了昨天晚上那一顿美味至极的鱼肉,此刻见了鱼纷纷眼睛放光!

“抓抓抓!全部抓起来!”

“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林琅被逗得咯咯直笑。

厉弦如炮制法,大家很快就抓到了二十来条尺余长肥大的鱼。

林琅眼尖的看到浅水大石头下竟然还有大虾!

那虾身长不下三十厘米,比手腕更粗些,虾壳呈青褐色,一双钳子却呈淡蓝色,一看就很好吃!

林琅果断抓了起来,找了片刻,一共抓了六只。

这可是难得的美味呀!

俞岩他们很好奇:这么硬的壳,还这么瘦,一看就没有什么肉,好吃吗?一定不如鱼划算啊!

此刻自然来不及做了,林琅用长草将大虾绑了扔到空间里,“等晚上我做给你们吃,你们就知道好不好吃了!”

这话又令俞岩他们感兴趣起来,青狸和刺果年纪更小一些,好奇心也更重,有些迫不及待:“林姐说好吃,那一定好!”

河边还有野葱,林琅顺手拔了一大束,拧下部分葱叶洗干净,一会儿切成段煮鱼,葱根和剩下的野葱放入空间。

她打算葱根全部留下来种。

青狸、刺果迅速的堆起干柴,大家都眼巴巴的等着生火吃鱼。

林琅一笑,正要从空间里拿出打火机点火,谁知俞岩说道:“我来。”

只见他抬手,食指指尖射出一条细细的火线,很快就将干柴给点燃了。

林琅、厉弦眼睛一亮——这也是异能!

松风、青狸等已经又惊又喜叫了起来:“啊!岩哥你觉醒了!”

“控火异能!岩哥觉醒了控火异能!”

“岩哥也是异能战士了哈哈哈!”

厉弦笑道:“我们部落又多了一个异能战士,这是天神的照顾!”

林琅也笑吟吟接口:“是啊,看来我们朝阳部落很得天神喜欢,有天神保佑,我们部落一定会变得强大无敌!”

真要吹嘘,林琅能吹出花来,但是很可惜,她吹出花来俞岩他们未必听得懂,只好简简单单说两句算了。

就是这简简单单几句,已经足够松风等大涨自信、骄傲喜悦了。

俞岩也很激动,笑笑说道:“我也没有想到会觉醒了,本来只想试试,没想到真的可以。”

大家精神百倍开始做吃的,吃了好继续赶路。

对于重建部落这件事,大家更加迫不及待了。

大火燃起,铁锅架上,很快下了鱼段和调料,快煮好了林琅又将切好的葱段撒下去。

雪白的鱼汤咕嘟咕嘟沸腾着,点缀着翠绿的葱段,分外好看。

林琅还特意下了一大把面条,煮得软烂。

光吃鱼肉也不行啊,得加点儿主食才长力气。

遗憾的是空间里只有十三把面条,以及半口袋大约三十来斤面粉,没有小麦。

吃一点少一点。

不过林琅并不贪心,有稻谷已经够幸运了!

俞岩他们又大大的开了一回眼界、饱了一回口福!简直找不出来什么词儿形容了,只会反反复复的惊叹:“好吃!”、“太好吃了!”、“真的太好吃了啊!”

吃饱喝足,赶路前,厉弦将土屋推倒,将火堆也彻底埋在了地下。

部落人的体力都很不错,一口气快速行进了大半天,感觉肚子饿了,才在一条小河流旁边停下来。

他们的运气不错,上午在途中碰到了一群羚,俞岩射出火线阻拦羚群前进方向,趁着它们惊慌失措的时候厉弦一个大招干净利落,四头羚跌入突然陷下去的深坑,松风等快速奔上前,将它们全部捉住了。

这些羚长着将近两尺长的尖角,尖角如白玉似的,十分美丽,也十分坚硬。

一头羚去掉头脚内脏,大约有五十来斤肉。林琅顺手将羚角收入空间,没准有用呢。

他们十三个人中午吃上一头正好合适。

煮比烤要方便一些,中午还是用锅煮。

其实这样的肉在锅里慢慢的煨炖上两个小时,肉又烂又香、汤汁浓郁,是最好吃的。

可是眼下哪有这个时间啊,煮熟就吃。

想要慢慢品尝美味,得定居下来再说了。

部落人的胃口都不小,尤其在消耗了大量体力之后。

一头羚大家吃的干干净净,锅里煮肉的汤也没浪费,全部都喝光了。

看起来还有点意犹未尽、还能再吃一点的样子。

不过大家都表示赶路要紧。

现在这样的生活俞岩他们已经很满意了,在部落里也并不是每一顿都能吃饱的。

相反,大部分时候都是吃七分饱左右,若是到了漫长的冬天,食物匮乏,经常只能吃个半饱。